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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新加坡的企业税务问题(1)

来源:联合早报中文网作者:邵湖心更新时间:2020-06-13 15:15:02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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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收到第一笔营业收入前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?

一般来说,资本支出费用是不可扣除的,例如,在公司成立期间发生的费用是不可扣除的。

然而,用于产生收入的费用是免税的。如果一个企业在发生某些费用时已经开始营业,所有费用和开支都符合《所得税法》第14条的规定,根据《所得税法》第15条的规定不应拒绝扣除,这些费用可以用于减税。

([)。推送({ });特别是,新加坡国内税收署自2011年以来实施了企业发展税收激励措施,允许在企业开始创收之前减免某些费用。

根据这一特许权,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被视为在生效日期(企业获得第一笔营业收入的财政年度的第一天)开始营业。它旨在帮助企业在税务问题上提供更大的确定性,从而促进企业家精神。这也有助于减少企业在启动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成本。这一优惠允许对生效日期之前的财政年度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减税。此类收入和支出应被视为发生在生效日期。在企业首次收到营业收入的基期内,可从营业收入中扣除。同样,任何超过一个纳税年度营业收入的收入支出都被视为贸易损失,适用贸易损失使用的一般规则。

浅谈新加坡的企业税务问题(1)

这一优惠自2012纳税年度起实施。这意味着,如果从企业获得的第一美元是在2011年底的财政年度(2012纳税年度),企业可以在2010年底偿还在财政年度(2011纳税年度)发生的收入支出,依此类推。企业必须保存有关报销费用的信息,除非要求它们不要将其提交给IRAS。

信息来源:

新加坡税务局的电子税务指南所得税:企业发展的优惠待遇——在企业获得收入之前扣除某些费用(第二版)

标题:浅谈新加坡的企业税务问题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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